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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情况
2020年5月,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由高到低排列分别为
唐山0.996
邯郸 0.986
石家庄 0.981
秦皇岛 0.978
张家口 0.973
衡水 0.950
邢台 0.925
廊坊 0.913
承德 0.889
沧州 0.884
保定 0.815
资金奖惩
对排名第1位的唐山市奖励300万元
第2位的邯郸市奖励200万元
第3位的石家庄市奖励100万元
对倒排第1位的保定市扣减300万元
倒排第2位的沧州市扣减200万元
倒排第3位的承德市扣减100万元
工作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将辖区水环境质量达标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时刻关注考核断面水质变化和达标情况。
对于目前水环境质量状况明显变差和尚未达标的国省考和重点县(市、区)考核断面,有关市、县(市、区)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强化措施,尽快改善水质,确保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对于超标排放的重点涉水企业,要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污染源排放监管,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依法严肃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放、偷排渗排、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等行为。
同时,要着力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做到水质、水量两手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