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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评比活动中将评出市级“最美庭院”50个,其中企事业单位(医院、科研院所、工程、部队等)20个;校园15个;居民小区15个。目前评比活动已进入申报阶段,市绿化办已将《长春市“最美庭院”单位(小区)标准及申报表》及相关文件下发到各城区、开发区。各小区、单位、学校等可积极申报。
评比活动申报程序为:本市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级校园、社会团体均可参加创建活动,可根据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开发区的林业园林部门申报,经所在区林业园林部门初审合格后进行推荐。
进入初选的“最美庭院”单位(小区)将由市绿化办组织有关专家按照《长春市“最美庭院”单位(小区)标准》,对各申报单位(小区)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考核打分。《长春日报》等媒体将对合格的单位 (小区)进行公示,公示后经专家组择优选取上报市绿化办秘书处,经综合考评后,将由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绿化办正式命名长春市“最美庭院”单位(小区)并授牌。
“屋里屋外干净整洁,庭前庭后郁郁葱葱,开窗能见绿、听得到鸟语、闻得到花香……这样的环境是人们喜闻乐见的。”市绿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最美庭院”评比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一座座“最美庭院”是百姓生活大幅提高、园林环境不断变好的直接见证,希望各界踊跃申报,为建设美丽家园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