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时间和岗位
(一)招聘时间
(二)招聘岗位
消防救援站灭火救援岗位
(三)招聘人数
灭火救援员180名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四)不限户籍地。 年龄为18至25周岁 (1995年5月1日至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7周岁(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还可进一步放宽。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的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也可纳入报名范围。
(六)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无纹身,体格检查符合《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条件》;
(七)政治审查符合《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招收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条件》;
(八)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有消防工作经验或持有地方B2及以上驾照,驾驶技术过硬的,条件可适当放宽。